关于启动2014年困难救助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14年困难救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救助,并按文件要求提供资料,以部门为单位上报至学院工会。
一、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困难职工:
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线的职工;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20—416元之间,但由于下岗失业、子女上学、家庭成员患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三是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二、困难职工须提供资料
1、困难职工个人救助申请(要写清楚家庭基本情况及主要致困原因);
2、职工所在单位证明(证明职工困难情况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近两年医疗费用清单等主要证明资料复印件。2014年以前凡大病救助已经帮扶过的职工再次申请大病救助时,须提交2014年以来的费用清单。
三、有关要求
1、困难职工要按要求认真、如实提交材料。
2、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审核。
3、请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于
2014年
12月
5日
前
报送至学院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329675 联系人:杨老师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
年1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