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巾帼
文明岗”(标兵)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
为了更好的发挥我院女教职工的作用,进一步调动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年初,学院女工部下发了[2011]5号文件,在全院开展了争创“巾帼文明岗”(标兵)的活动,已进入推荐评选表彰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名额
学院工会拟定表彰全院“巾帼文明标兵”,各院系科室以10%的比例评选推荐。本次评选设四类岗位标兵:教师岗,辅导员岗,公寓管理员岗,食堂工作人员岗.
二. 评选条件
见[2011]5号文.
三. 评选程序及具体要求
各单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填写“巾帼文明标兵”推荐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院系科室公章后,于12月7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二份交学院工会办公室吴虹老师处,将电子稿发至工会邮箱xyghbgs@126.com
联系电话:3329675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女工部
2012年11月27日
附件: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巾帼文明岗” (标兵)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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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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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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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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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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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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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院工会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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