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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招聘新教师的通知

2006-05-20  点击:[]

    为做好2006年教师招聘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建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招聘面试评审委员会、招聘办公室和评审工作组。
  职 责:根据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负责落实招聘工作有关事宜
  1、学院招聘面度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2、招聘办公室
  主 任:
    成 员:人事部门、教务处等
    3、评审工作组
   (1)专家评审组
    组  长:
    成 员:另定
  (2)监督监察组
    组 长:
  成  员:另定
  二、招聘计划
   由各院系部按专业发展需要提出招聘意向,人事部门提出用人计划,报学院研究决定。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1、200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特别优秀的200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亦可。
  2、2005-2006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凡专业对口者,采用直通车的方式优先录用,对上级帮助推荐引进的优秀人才优先录用,可不参加试讲等程序,直接输有关接收手续。
  3、德能智能技能综合素质优良,专业对口。
  4、身体健康,身高、形象、气质符合教师岗位要求。
  四、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2、坚持“六优先”原则。
  “六优先”:(1)重点院校、高学历优秀毕业生。(2)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优先;(3)有国家、省、院级的科研成果奖和技能竞赛奖者优先;(4)英语水平专业过八级,非英语专业过六级者优先;(5)计算机专业过四级者优先,非计算机专业过三级者优先;(6)有对口专业技能证书者优先。
  3、坚持“两必须”原则。
  “两必须”:(1)录用后必须与学院签定聘用合同,保证在学院服务三年以上;(2)必须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4、坚持“两级”选聘的办法,即由院系初选,学院组织包括试讲和动手能力考核在内的面试。
  5、坚持严格按照计划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的原则。
  五、招聘程序
    1、人事部门组织院系有关人员到相关院校进行招聘,宣传学院、收集信息,吸引优秀毕业生到我院来应聘。院系对应聘者初步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并组织讲试讲,按1:2(最多不超过1:3)比例推荐参加面试人员。院系列化组织面试和试讲时,要组成相应的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2、招聘办公室根据学院招聘计划,拟定面试人员名单。
  3、招聘办公室根据招聘专业教师计划,组建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面试。
  4、招聘办公室根据学院安排确定面试时间,及时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5、招聘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写出书面报告,报学院研究,决定录用人员。
  6、人事部门按照学院研究意见,通知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规定对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核,全部符合条件者办理人事相关手续。
  六、待遇
  1、本科毕业生相关待遇按鹤壁市有关规定及我院教师标准执行。
  2、硕士毕业在享受我院同等学历相应待遇的同时,享受学院相应的优惠待遇,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配偶的工作。根据课题需要,给予相应的科研经费。
  3、博士毕业生待遇另定。
  七、时间安排
  另行通知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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