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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巾帼文明岗”(标兵)的通知

2012-11-27  点击:[]

 

关于评选表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巾帼

 

文明岗”(标兵)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

为了更好的发挥我院女教职工的作用,进一步调动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年初,学院女工部下发了[2011]5号文件,在全院开展了争创“巾帼文明岗”(标兵)的活动,已进入推荐评选表彰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名额

学院工会拟定表彰全院“巾帼文明标兵”,各院系科室以10%的比例评选推荐。本次评选设四类岗位标兵:教师岗,辅导员岗,公寓管理员岗,食堂工作人员岗.

二.        评选条件

[2011]5号文.

三.        评选程序及具体要求

各单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填写“巾帼文明标兵”推荐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院系科室公章后,于127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二份交学院工会办公室吴虹老师处,将电子稿发至工会邮箱xyghbgs@126.com

联系电话:3329675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女工部

      20121127

附件: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巾帼文明岗” (标兵)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文化程度

 

院系科室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主要

 

事迹

 

推荐单位意见

(   )  

     

学院工会审核意见

(   )  

     

 

上一条: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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