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拓宽民主管理渠道,畅通民主监督渠道,达到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的目
的,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3月召开以加强院务公开、民主监督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
会。请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在编正式职工数的20%比例,对照代表条件组织职工选举参会
代表,并于2月28日前将选举的代表名单报送院工会办公室。
附件:工会会员代表条件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06年2月21日
附件
工会会员代表条件
1、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热爱本质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在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4、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
5、代表应是本院在岗正式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