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鹤妇字〔2016〕16号文件精神、在全院广大妇女和家庭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教育,弘扬传统美德,倡树文明新风,为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做出新贡献。学院决定在2016年“母亲节”期间和国际家庭日期间开展感动鹤壁“十佳母亲”和鹤壁市 “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感动鹤壁“十佳母亲”和鹤壁市“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评选范围为全院在职女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感动鹤壁“十佳母亲”评选条件、
1.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女教职工;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遵纪守法;
3.热心公益,品德高尚,具有奉献家庭和社会的博大爱心,有一定影响力和较高美誉度;
4.宽厚善良,明礼好学,自觉弘扬家庭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5.大力弘扬母爱精神,科学施爱,以德育人,事迹突出,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显著;
6.在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在本单位具有较强感染力;
7.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二)“十佳好婆婆”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邻里关系和睦,有较为显著事迹。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4.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三)“十佳好媳妇”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体贴关怀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4.爱岗敬业,崇尚科学,积极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5.在家庭和睦中发挥重要作用。
6.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单位推荐、自我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收到通知的各单位,每个评选项目可以各推荐1名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个人。
四、评选要求
1.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经细致调查,认真评选,广泛征求意见,把事迹突出、群众一致公认的“十佳母亲”和“好婆婆”、“好媳妇”推荐上来。
2.要结合评选推荐,大力宣传感动鹤壁“十佳母亲”和鹤壁市“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真正把评选推荐过程变成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变成教职工踊跃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过程。
3.院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表格一式2份,样式见附件1、2、3)。推荐单位和人员除填写推荐表外,还需要撰写2000字的事迹材料。所有上报材料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学院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学院工会办公室邮箱)。
联系电话:3329675 联系人:杨老师
邮 箱:xyghbgs@126.com
附件:1.第六届感动鹤壁“十佳母亲”推荐表
2.鹤壁市“十佳好婆婆”推荐表
3.鹤壁市“十佳好媳妇”推荐表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
附件1
第六届感动鹤壁“十佳母亲”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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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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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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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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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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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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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或居住地址及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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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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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办或计生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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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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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或县区妇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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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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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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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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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鹤壁市“十佳好婆婆”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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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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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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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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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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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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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或居住地址及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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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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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办或计生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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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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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或县区妇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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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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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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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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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鹤壁市“十佳好媳妇”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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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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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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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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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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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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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或居住地址及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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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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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办或计生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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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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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或县区妇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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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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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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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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