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了健全我院基层工会组织,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同意,决定成立基层分工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的组成
根据分工会的设置与党总支(支部)设置相一致的原则,共设置18个分工会,分别为:
1、第一分工会(党政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2、第二分工会(科技处、创新创业处、教务处、审计处、对外合作处、基础设施建设与资产管理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处)
3、第三分工会(安全保卫处、学生处、财务处、团委、招生处)
4、第四分工会(后勤保障处、工会、人事处、后勤集团)
5、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分工会
6、医学院分工会
7、护理学院分工会
8、人文教育学院分工会
9、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
10、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
11、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
12、建筑设计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13、交通与材料工程学院分工会
14、食品工程学院分工会
15、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
16、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17、公共基础教育学院分工会
18、体育运动学院分工会(含体校、体育馆)
二、分工会委员会组成
分工会委员会设置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会员在25人以上的,原则上由三名成员组成,设分工会主席1人(兼职),组织委员兼女工委员1人,宣教委员兼文体委员1人;会员在25人以下的,设分工会主席1人。
三、分工会委员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和责任感强。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
3、团结同志,热爱工会工作,职工认可度高。
四、分工会主席任职条件
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组织能力强,善于做职工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原则上应由正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含正科级)。
五、分工会委员会职责
各分工会委员会在学院工会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会会员参与学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学院工会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工会的决议,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围绕学院工作大局和本单位重点工作,组织动员本单位工会会员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工作,在学院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3、关心工会会员生活,热心为工会会员办实事;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丰富会员精神文化生活。
4、按照规定按时收缴本单位会员会费,并做好会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选举工作程序
1、各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各分工会小组为单位,在所属党总支(支部)领导下进行,由党总支(支部)、部门负责人、分工会小组负责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院工会审查后,提交会员大会选举通过。
2、在选举委员时根据各单位提出的候选人情况,可采用等额或差额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本单位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进行,回收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大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组织选举;候选人得票数必须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当选。得票过半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应以得票多的顺序当选。
3、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下的工会小组,直接选举产生分工会主席1名。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工会小组,选举工会主席1人,委员2人。
4、选举结果报学院工会委员会审批后生效。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建、完善基层分工会是学院工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服务各基层单位的重要组织力量,各基层单位要站在讲大局的高度,认真组织会员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统一认识,增强民主观念,鼓励全体会员积极参与选举工作。
2、遵循章程,尊重民意。在选举中,要遵循《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严肃纪律,充分尊重和保障工会会员的民主权利,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选举程序,把组织放心、职工信赖的同志推选为工会干部。
3、结果公示,按时上报。各基层工会于5月25日前召开工会会员会议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书面呈报学院工会办公室,院工会将对基层工会的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附: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分工会委员会
选举结果报告单
另:建议鹤壁智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时建立工会组织。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