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鹤壁市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2017年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职工。担任领导职务但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教人员推荐(科教人员是指事业单位中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一线职工)。特殊贡献是指享受省部级(含)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等奖励,要提供相应证书。
鹤壁市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一般从县区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鹤壁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省级以上行业先进个人中推荐。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不再推荐;已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也不再推荐。
(二)名额分配。根据鹤壁市总工会《2021年鹤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鹤壁技师学院三所高校中产生一名鹤壁市先进工作者。我校推荐人选1名,参与三所学校评选。
二、评选条件
鹤壁市先进工作者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各自领域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群众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落实《中国制造2025鹤壁行动纲要》,弘扬工
匠精神,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加强污染防治,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践行精准扶贫方略,奋战脱贫一线,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验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推动我市科技、教育、卫生和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程序
(一)校属各单位推荐。推荐人选必须经本单位全体职工大会民主推荐产生,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二)校属各单位对推荐人选,要认真审核其事迹材料,并将推荐人选的《鹤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鹤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简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个人2000字事迹材料、证书复印件、民主推荐情况纸质稿各一份,于3月11日前报送至学校工会办公室吴燕芹老师处。电子稿报送邮箱:xyghbgs@126.com。
(三)学校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推荐人选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公示期满后,学校工会上报市评审工作委员会。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成立2021年我校鹤壁市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谷岩
副主任:李晓鹤 乔建华
成 员: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
评审办公室设在学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燕芹
联系电话:3329675
附件:1.鹤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基本情况
汇总表
2.鹤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简表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