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相关诗歌
作品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相关诗歌作品的通知》(鹤创文办〔2016〕10号)要求,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办公室、院工会办公室、院团委办公室拟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优秀诗歌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着力点,以“文明颂歌”为主题,以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河南建设、社会文明风尚培育、优美环境建设、优良秩序养成和优质服务提升为主要内容,征集推出一批导向正确、接地气、有亲和力的诗歌作品,在全市积极营造生态文明、活力特色、幸福和谐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截止12月15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须贴近主题,关注时代、关切现实、关爱民生。充分展现近年来鹤壁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带来的思想观念、现实生活方面的深刻变化,展示广大师生员工积极乐观、锐意创新、奋勇拼搏的精神风貌。
2.作品形式以诗歌为主,体裁不限,古体诗、新体诗、辞赋等均可,语言流畅,文字生动,题目自拟,字数不限。
3.作品要求作者本人原创,未在正式出版物及网络上发表过。征集作品文责自负,杜绝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征集方式
本次优秀作品征集面向全院师生。院文明单位创建办公室、院工会办公室、院团委办公室将对作品进行评审,优秀作品报市文明办参加全市评审并给予奖励。
学生作品须将纸质版报送至院团委,教工作品须将纸质版报送至院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对应邮箱。地址与邮箱如下:
院工会:自强2号楼2312房间,电话:3272268,邮箱:xyghbgs@126.com。
院团委:自强2号楼 2207房间, 电话:3329721,邮箱:
hytuanwei@126.com。
五、其他事项
1.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被市里选定获奖的作品,市创文办、市创卫办、市文联将组织集中宣传、展示。
2.被市里选定获奖的作品,可以作为作者在学院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品征集工作,保质保量按期上交作品。每个二级院部上报作品不少于一篇。各处室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但作品报送不作硬性要求。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文明单位办公室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办公室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