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5年困难救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救助,并按文件要求提供资料,以部门为单位上报至学院工会。
一、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困难职工:
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线(目前我市市区为400元)的职工家庭;二是家庭人均收入高出低保线50%以下(目前为600元以下),但由于患病、成员下岗失业、子女上学、单亲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三是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二、困难职工须提供资料
1、困难职工个人救助申请(要写清楚家庭基本情况及主要致困原因);
2、职工所在单位证明(证明职工困难情况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患重大疾病的职工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医疗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及近两年来医疗费用单据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015年以前各级工会组织大病救助已经帮扶过的职工再次申请大病救助时,须提交2015年以来的医疗费用单据。
三、有关要求
1、困难职工要按要求认真、如实提交材料。
2、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审核。
3、请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12月1日前报送至学院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329675 联系人:杨利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