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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鹤职院工会〔2016〕6号)

2016-04-13  点击:[]

关于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的

   

 

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家庭,发现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优秀家庭典型,树立榜样、宣传先进,学院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院城乡家庭(未获得过市“五好文明家庭”以上荣誉称号的全院城乡家庭)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2.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3.学习进取,科学教子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5.勤俭节约,热心公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院属各单位要按要求推荐1个候选家庭,候选家庭要接受群众评议,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候选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院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

(二)坚持评选标准,注重突出事迹。严格推荐程序和条件,确保所推荐的家庭事迹真实、生动、感人,深得群众认可,在引领家庭建设和社会风尚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事迹突出的将推荐参评市“五好文明家庭”。

(三)注重运用媒体,努力扩大宣传。院属各单位可通过微博和微信互动等形式扩大群众参与面,提高群众参与率。同时,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依托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及新媒体平台,深入挖掘、传播广大教职工身边的文明家庭故事,积极培育和选树各类优秀家庭典型,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发挥独特的作用。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院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据实上报先进事迹材料和公示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填写《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2份、2000字事迹材料2份、电子版家庭生活照3 张。所有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于2016 420日前上报学院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329675     联系人:杨利

电子邮箱:xyggbgs@126.com

 

附件:1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

      2五好文明家庭推荐对象汇总表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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