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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在全院开展争创“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家庭”活动的通知

2013-06-20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家庭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院教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法治鹤壁建设进程,学院工会决定在全院开展争创“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通过广泛开展争创“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家庭”活动,不断挖掘、宣传和表彰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扩大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影响力,引导群众经常学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推动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快推进法治鹤壁建设进程。

二、基本标准

1.家庭成员自己学习法律,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常识,有较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

2.家庭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家庭暴力,无吸食毒品,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无其他违法犯罪记录;

3.家庭成员自觉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事能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主动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相关事宜,无缠访、闹访、非法上访和参与群体性上访现象;

4.家庭成员模范遵守市规民约,自觉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

5.家庭成员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影响带动身边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6.家庭成员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自觉维护社区内的社会秩序和安定;

7.家庭成员有较强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树新风、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帮贫济困、见义勇为。

三、评选方式

评选表彰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处室、院系进行初选,报送至学院工会后统一评选表彰,评选出的优秀家庭由学院工会推荐到鹤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表彰活动原则上分为群众自荐、基础组织推荐、工会审核、公示、表彰等五个阶段,一般每年第四季度推荐评选,次年第一季度总结表彰。

四、工作要求

1.认清意义,加强领导。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家庭”评选是法治鹤壁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评选活动对于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推进“法治鹤壁”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院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明确专人,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认真抓好“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家庭”评选活动。

2.贴近基层,严格把关。要坚持贴近基层,面向群众,推荐的对象要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对推动“法治鹤壁”的创建,对社会生活和民主法治建设能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评选标准、评选范围、活动步骤和方式方法,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知情权和参与权,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激发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和示范辐射作用,大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崇尚科学、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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