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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2006-03-02  点击:[]

1、依据工会章程,结合学院实际,定期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代表大会决议,落实大会提案。

2、制定院工会计划,指导校区、院系工会开展工作。

3、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要求,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通过教代会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学院行政进行监督和民主评议。充分履行工会的参与职能。

5、会同有关部门经常对教职工进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积极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搞好我院三个文明建设和先进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开展。加强学院职工队伍建设。

6、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有关工作。

7、讨论决定工会组织人事任免事项,做好工会、教代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8、加强工会干部学习,提高工会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

9、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和登记工作,依法收缴会员会费,管好工会固定资产,掌握和使用好工会经费及其它费用。

10、办好教工之家,组织好教职工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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