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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院已婚育龄女职工进行孕检的通知

2014-10-23  点击:[]

关于对学院已婚育龄女职工进行孕检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按照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要求,2014年下半年已婚育龄女职工康检工作(孕检)即将进行,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女职工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孕检。对无故不按时参检人员将按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地点:南校区门诊部(南校区西侧千千学生超市楼下)

时间: 1028(下周二)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41023

上一条:关于贯彻豫人常法[2014]24号文件精神做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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