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院已婚育龄女职工进行孕检的
通 知
院属各单位:
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要求,学院2015年上半年已婚育龄女职工康检工作(孕检)于 4月 23日 进行,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女职工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孕检。对无故不按时参检人员将按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地点:学院海棠园校区门诊部
时间: 4月 23日 (本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5 年4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对学院已婚育龄女职工进行孕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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