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证对象及办理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一孩。
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妇。
二、申领程序
1、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县计生委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申领时提供资料:
(1)夫妻双方及孩子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夫妻亲子三人合影照片三张;
(4)结婚证(离异或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及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5)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补办不需要提供)。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补办,需夫妻双方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的证明。(单位公章或计生章)
(7)申请表一式二份;(在附件中下载)
三、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