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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第一届鹤壁市五好家庭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2017-04-24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及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精神, 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充分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学院工会积极响应鹤壁市文明办、市妇联号召,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评选表彰 “五好家庭”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促进良好家风在全社会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院家庭中未获得过“五好家庭”“最美家庭”荣誉称号的均可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院属各单位推荐“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各一户。

二、评选条件和推荐类别

(一)鹤壁市“五好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2.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3.学习进取,科学教子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5.勤俭节约,热心公益

(二) “最美家庭”推荐类别及评选条件

1.爱心家庭:家庭成员热心公益事业,热心邻里互助,积极扶贫帮困,见义勇为,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等事迹突出,有群众威望和带动示范作用。

2.移风易俗家庭:家庭成员具备勤俭意识、文明意识,真正做到文明消费、文明祭祀,破除封建迷信,自觉抵制丧葬陋习和大操大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

3.孝老爱亲家庭:家庭成员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亲人,对体弱病残的家庭成员能够不离不弃,患难与共,事迹感人,在群众中影响较大。

4.书香家庭:家庭成员热爱读书,有固定的阅读时间,有读书计划,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家庭藏书不少于1000册。

5.廉洁家庭:家庭成员倡导廉洁家风,倡扬时代新风,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树立以德治家的意识,发扬勤俭持家的传统,有群众威望和示范带动作用。

6.绿色家庭: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公共环境道德,家庭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热心宣传环保,积极参与环保和生态建设,事迹突出,有示范带动作用。

7.创业家庭:家庭成员发挥创业潜能,自强不息、自主创业,创业有一定规模,实现了家庭增收致富,在全院甚至全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8.和睦家庭:家庭成员有较高的法律素质,自觉学法用法不违法,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积极参加平安创建活动,无邪教、无纠纷,无治安刑事案件,无越级上访,社会公认度高,在全院甚至全市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办法

(一)“五好家庭”评选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院属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层层选拔,严格把关,将集中开展、分节点开展、因地制宜开展相结合,深入推进,贯之全年。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候选家庭要接受群众评议,并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候选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坚持评选标准,注重突出事迹。严格推荐程序和条件,确保所推荐的家庭事迹真实、生动、感人,深得群众认可,在引领家庭建设和社会风尚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3.注重参与,努力扩大宣传。努力扩大群众参与面,提高群众参与率。同时,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传播身边的“五好家庭”故事,积极培育和选树各类优秀家庭典型,最大限度地发动职工,不断扩大“五好家庭”创建活动的品牌公信度和社会影响力。

4.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5.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院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据实上报先进事迹材料和公示情况1份(加盖单位公章),填写《第一届鹤壁市五好家庭登记表》一式2份,2000字事迹材料1份、电子版家庭生活照2张、《第一届鹤壁市五好家庭推荐对象汇总表》1份。所有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于2017年4月21日前上报学院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329675

报名邮箱:xyghbgs@126.com

(二)“最美家庭”评选办法

1.组织推荐。院属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开展“五个环节”活动的基础上,择优逐级向上推荐。推荐的候选家庭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和接受监督评议,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群众自荐。在市妇联网站设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栏,申报家庭可自行登陆市妇联网站,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推荐单位盖章后,经县区妇联审核、公示、盖章,由县区妇联统一上报市妇联。

3.推荐要求。院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的活动,要推荐上报事迹比较突出的侯选家庭。

4.材料上报。推荐上报材料包括汇总表1份,推荐表2份(A4纸)、主要事迹简介1份(A4纸、500字左右),家庭事迹材料1份(2000字左右)、公示情况1份(加盖单位公章)、《鹤壁市“最美家庭”推荐对象汇总表》1份、家庭生活照片2张(jpg格式、100kb以内)。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所有材料于4月21日前送学院工会办公室。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学院工会办公室。

5.事迹展播。市妇联从评选的“最美家庭”中选取故事生动、事迹感人的家庭,在鹤壁日报、市妇联网站以及市妇联微信平台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亮家风家训格言、展家庭文明风采。

四、相关要求

(一)按照要求,扎实开展。院属各单位要明确思路、明确重点、明确举措,研究制定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吸引群众关注,把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家庭。

(二)联系实际,发挥作用。院属各单位要把评选“五好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学院妇联开展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互融合,引导和鼓励“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参与“热爱鹤壁·保护淇河”“三城联创”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不断传播弘扬精神力量,发挥“五好家庭”和“最美家庭”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集中表彰,大力宣传。市妇联将在“5·15”国际家庭日期间,开展“五好家庭”和“最美家庭”表彰活动。学院也要集中开展表彰活动,形成声势,以巡讲交流、故事分享、微视频展播等形式,宣传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家风家训,宣传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人故事。

(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院属各单位要认真跟踪和掌握活动动态,总结阶段性经验成效,及时上报信息,选出工作突出的妇女之家示范点,使“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有效载体,为家庭文明建设培植丰厚的群众基础、家庭基础和实践基础,进一步涵养广大家庭的文明意识,提升全院家庭文明建设水平。

联系电话:3329675

报名邮箱:xyghbgs@126.com

 

 

附件:1.第一届鹤壁市“五好家庭”登记表

2.第一届鹤壁市“五好家庭”推荐对象汇总表

3.鹤壁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4.鹤壁市“最美家庭”推荐对象汇总表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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